一、養老服務機構要開展“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”,即:自主評估風險、自主檢查、自主整改隱患,成都消防整改 向社會公開消防責任人、公開消防管理人,并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者已落實防范措施。
二、養老服務機構要制定消防制度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,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、器材,定期組織檢驗、維修,對電器線路、燃氣管道定期維護保養、檢測,對入住老年人開展消防提示。
三、養老服務機構要加強消防管理,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、撲救初起火災、組織疏散逃生、消防宣傳教育“四個能力”,教育員工懂得火災危險性,會報警、會滅火、會組織逃生。
四、養老服務機構屬于消防重點單位的,應按標準建成微型消防站,確保有人員、有器材、有戰斗力,一旦發生火災,時間到場處置,有效撲救初起火災。
五、養老服務機構應當針對特殊服務對象特點,在疏散通道、出口和重要場所、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設置消防警示、提示標識,在消防設施、器材上設置醒目的標識,并標明操作使用方法。
六、養老服務機構應當對所有員工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培訓,員工新上崗、轉崗前應當經過崗前消防培訓,并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。
七、養老服務機構要向老年人告知正確用火、用電、用氣、用油等方法,教育其不要在床上吸煙。
八、養老服務機構一旦發生火災事故,在撥打119報警電話的同時,要組織員工迅速對老年人進行疏散,重點轉移救助年老體弱、臥病在床的老人。